1、警察要对社会上的刑事案件做出快速反应。
2、在法人犯罪问题产生以来的三个多世纪里,关于法人能不能犯罪,法人如何实施犯罪行为的论着可谓汗牛充栋,所有的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法人应不应当负刑事责任,法人如果应当负刑事责任,又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3、这件刑事案有三个人自认是作案凶手,搞得案情扑朔迷离,给侦破增加了难度。
4、在刑事诉讼法领域引入诉权的概念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实现控辩平衡以及被害*权利的保护。
5、苏丹政府指责这些援助组织向国际刑事法庭提供信息.
6、中方对于国际刑事法院发出对于苏旦总统的拘系令暗示缺憾和不安。
7、佘祥林冤案的发生说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缺陷.
8、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提供证言的同案犯具有特殊地位.
9、如果说刑事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程序的话,那么刑事法庭调查程序就是刑事审判程序的核心程序。
10、在美国,蓄意杀人罪指谋杀或意外过失杀人罪,但是这个发现不应该引发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