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于持续性植物状态的病人、重残新生儿能否作为安乐死对象,即非自愿安乐死存在的伦理问题。
2、医疗审查者和麻醉学机构确定了安乐死的三个步骤。
3、十二、安乐死1977年出现在俄克拉荷马州,相比于坐电椅来说,它被看作一种更人道的方法.
4、安乐死申请权应当局限于患者本人,由此才能保证安乐死实施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5、实施安乐死会加重社会的复杂化,可以成为社会的一种不安定因素。
6、无论任何情况,都不允许出于利益的考量而牺牲人命或人的健康,这不仅包括不应要求民众为了抢救集体财产而甘冒生命风险,而且也包括不应出于对社会的经济成本的顾及而鼓励罹患不治之症者主动要求安乐死。
7、一个四岁大的芝加哥小男孩失去生命,而两只罗特维尔犬和一只贵宾犬被实施安乐死。
8、许多人拍手叫好,认为安乐死应当合法化.
9、安乐死是世界关注的话题,目前我国还不能实行安乐死。
10、在交谈中,三名销售者均称安乐死的主要成分是氰化钾、氰化钠和一些麻醉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