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行政公开,增加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对于维护政府的高效廉洁,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不可轻视的作用。
2、行政行为理论中应当研究行政行为的附款问题。
3、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鉴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的收案范围。
4、当前理论界常把行政不作为看作是违法行政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6、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行为一直是行政法学和行政法的核心概念,但对它的定位却大异其趣。
7、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应当奉行合法性审查原则、附带性审查原则和拒绝适用原则。
8、当公民信赖行政行为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行政行为受到存续保护而不得任意撤废。
9、所以履信思顺,尚贤崇德,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宗旨。
10、为了使这种审查活动不走过场,还应保证当事人书面或口头陈述辩论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同时也应要求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