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2、病从口入这个道理是人所共知的。
3、哈罗德阁下不是任人摆弄的傻瓜.人所共知,他事业兴隆,是一位精明的生意人.
4、位于泰国的芭堤雅是人所共知的渡假天堂,更是闻名的同志天地.
5、这些鸟类是人所共知的因为它们的大声的咯咯声,四有趾的脚,和灿烂的羽毛。
6、人所共知,纣王在世时残暴异常,创炮烙之刑,做了许多灭绝人性的坏事,但当他反省时,也最懂得人们对喜乐平安的需要和追求。
7、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毕淑敏
8、这是人所共知的事,他还在狡辩。
9、楚老弟的工夫那是人所共知,就是遗憾啊,是条母鹿,要是条公鹿,喝着鹿茸血,烤着鹿鞭,保证年轻二十岁。
10、当时的玉簪、玉环、玉璜、玉块一类是装饰用玉,为人所共知;而龙、玉鸟等可能为图腾神物,玉琮、玉璧等为宗庙礼器,具有宗教或权力的象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