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
3、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4、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5、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6、同时,案件的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111000元由被告承担。
7、二、案件受理费1050元,财产保全费520元,合计1570元,由被告左家右负担。
8、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9、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0、首先,诉讼费、律师费及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是一笔不小的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