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伦斯福的父亲在法庭上听到法官详述案件经过时泣不成声。
2、十之八九,这些案件爆发太突然而防不胜防。
3、处理任何案件,都必须有真凭实据。
4、既然证人不出庭作证也可以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又何必去自讨苦吃去贯彻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呢?
5、法官对分配给自己处理的案件,依据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受干预地作出自己的判决,以及此判决一经在程序意义上发生效力,则获得不可动摇的确定性,凡此种种,都是在西方法治原理中天经地义的道理。
6、对于虹桥垮塌案件,大家议论纷纷,众说纷纭。
7、在第四大部分中,将对广西“真龙”广告语著作权案一审二审判决进行评价分析,对案件的法律问题提出个人见解。
8、第一百四十三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9、这是联邦法官空白支票以获得他们的案件摆脱疏远.
10、海事仲裁委员会对于所受理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