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闻必录”的传播操作,显然不是现代媒体的成熟理念;而“有闻有不闻”的率直取舍,又无法取代新闻现场充满变数的临阵抉择。
2、有闻必录之下,便成了政治团体利用的宣传工具而仍不自知。
3、“新闻反对有闻必录,但有闻必录却是数字时代的优势,传媒能做的是把一切可能捕捉的新闻和盘托出。
4、他所到之处,媒体有闻必录,蓝营众星拱月,绿营交头接耳,跨过吴敦义、胡志强、郝龙斌等国民党内一线人物,朱立伦气势盖人一头。
5、新闻职业精神和法治意识,又要求记者谨慎面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能不加核实地“有闻必录”。
6、三是气氛热烈、活泼,真正做到了代表们畅所欲言、言无不尽,简报有闻必录、及时详尽。
7、这个报道给人另外一个印象,是对菲律宾媒体极端言论的忠实援引做到了有闻必录。
8、虽然有不少网友私信他,但“温州公车违法曝光台”表示自己不是“有闻必录”。
9、采访者能感到,李光耀在问答这样挑战性的问题时,会为一些问题竖起自己的“保护墙”,有时甚至会愤怒,但最终赞同有闻必录。
10、小吴做会议记录员非常认真负责,可以说到了有闻必录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