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2、“明德慎罚”、“令顺民心”是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本观念,我们寄希望法规能够惩恶扬善,何谓善恶,民心自有公断。
3、某以为治理国家须明德慎罚、惟刑之恤。
4、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5、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6、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性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7、西周统治者从殷“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的结局中,制定了“克明德慎罚”的方略。
8、“刑法者,国之重器也”,先贤们从历代兴衰中总结出了“明德慎罚”的法谚,在此种情势下,也有拿出来再学习的必要了。
9、因此,西周前期的统治者还颇注意敬天保民,克勤克俭,明德慎罚。
10、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提出“宽惠柔民,定四民之局”和慎用其六柄的治国思想,就是在周朝明德慎罚以九职任万民的思想影响下产生和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