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刑”的具体方式是“明德慎罚”———崇尚德政,慎施刑罚,惟敬王刑,以成三德。
2、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汉时则明确提出“德主刑辅”的思想,并强调“使之以和”。
3、从这种见解出发,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
4、某以为治理国家须明德慎罚、惟刑之恤。
5、西周时期,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后经孔、孟、董仲舒等人加工为“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的法制原则。
6、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明德慎罚”。
7、所以到了周王朝,周公对成王的教诲便成了“明德慎罚”、“敬德保民”、“以德配天”。
8、在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人性本善、明德慎罚的思维方式影响下,中国古代从周朝到清朝,实行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制度。
9、西周统治者从殷“不敬其德,乃早坠其命”的结局中,制定了“克明德慎罚”的方略。
10、因此,西周前期的统治者还颇注意敬天保民,克勤克俭,明德慎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