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某、潘某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每一个人,即使是最冥顽不化的人,都会有一个“供认不讳”的时刻。帕特里克·莫迪亚诺
3、张某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共劫得司机李某现金人民币500多元及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1部,抢来的钱一部分已经被他在网吧花光。
4、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22岁,四川成都邛崃县人,系无业人员,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5、在证据面前,嫌疑人对自己因贪图一时迷幻,受友人邀请,从连江、平潭、长乐等地驱车来到闽侯偏僻山头的“摇头吧”内吸食*品的事实供认不讳。
6、通过守候伏击,嫌疑人林某于次日下午落入法网,经审查,林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7、经审讯,黄某军对其分别冒称桃江县公安局看守所“王主任”、“沅江籍老板”,连续实施3起诈骗、获利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经群众举报,朝阳公安分局在安慧北里将正在****的李四抓获,李四对其**事实供认不讳。
9、算来算去,李在镕之子的不打自招,无异于“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把本来捕风捉影的事情搞成了供认不讳的弊案。
10、警方人员赶赴监狱把何青松提押到海城市进行审讯,经过三次讯问,何青松终于对62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案所有犯罪情节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