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就是那个少年从犯的画像。
2、那名事前从犯今天上午被提审.
3、从犯在确凿证据面前不得不把作案过程一一作了交代.
4、按作用分类法的理论,胁从犯是不存在的,刑法中只有主要作用和次要作用、辅助作用的规定,一些论者关于胁从犯的“较小作用”、“作用小于从犯”、“作用最小”的观点没有刑法依据。
5、又到疲乏周三了,送来短信‘法警’保;逮住‘疲乏’主犯,立刻毙掉;捉住‘厌烦’从犯,抛往云霄;驱赶‘失意’惯犯,杜绝来扰;同时护你,精神饱满不疲劳,业绩猛增往上跳!
6、学者们也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本文主要分析了去年在武汉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从犯罪的特征、具体的犯罪构成的角度对这一案例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7、法庭上,桂云龙的律师认为,桂云龙是袁伟叫去的,而且是袁伟购买准备的刀具和仿真枪,“案发时桂云龙在门外,是袁喊进去的,应该是从犯”。
8、就死掉了,就算贾珍有责任,贾珍也顶多是个胁从犯,主犯应该是贾琏,这个事应该是贾赦他们那一房的事。
9、紫凝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诚实可爱的小萝莉,竟然是楚云龙诱拐大计中的胁从犯。
10、共同犯罪中,时军锋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时建锋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
